2020年10月,司法警察局透過情報聯络機制接獲珠海市公安局通報,指一活躍於珠海及澳門的協助偷渡集團以快艇協助他人偷渡進出本澳,兩地警方隨即展開聯合偵查,迅速確定犯罪集團成員身份、犯案模式及偷渡靠岸位置,司法警察局並透過“反偷渡工作聯防機制”通報澳門海關採取聯合部署。
司法警察局發言人公佈案情
10月28日晚上,司法警察局聯同澳門海關與珠海市公安局同步採取行動,司法警察局及海關人員於氹仔客運碼頭附近岸邊截獲三名分別負責駕駛偷渡船隻、把風及接應非法入境者的內地男子,並查獲剛登岸的五男一女非法入境內地居民。
珠海市公安局則於內地截獲三名集團骨幹成員及四名非法入境者的關係人。
調查發現,該犯罪集團向每名偷渡者收取15,000至18,000元人民幣的費用,有關款項由偷渡者於登岸後支付或由身處內地的關係人支付。司法警察局分別對三名涉案內地男子控以犯罪集團罪和協助罪,並連同六名非法入境者一併移送檢察院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