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為供款月社保提醒僱主和居民應準時供款

發佈日期:2021 年 04 月 07 日 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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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份是社保供款月,僱主須於月內為其本地長工僱員繳納2021年第一季強制性制度供款,如有聘請外地僱員,亦須繳交外聘費,此外任意性制度受益人亦請於四月份內繳納供款。社會保障基金呼籲已開通電子申報服務的僱主及任意性制度受益人儘量採用電子化渠道繳款,如需親臨,亦建議使用預約及遠程取籌服務以節省輪候時間。

任意性制度受益人可憑澳門居民身份證編號經以下方式繳款:

貼有社保供款標籤的自助服務機;指定銀行櫃台、自動轉帳、網上銀行、中銀e道;市政署轄下市民服務中心及分站;社保基金各服務點,包括:望德堂區辦事處、皇朝區中土大廈13樓辦事處、政府綜合服務大樓(社會保障事務)、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社會保障事務)。

強制性制度供款方面,已開通電子申報服務的僱主建議儘量使用自動轉帳服務,或可使用上述各渠道繳款(自助服務機除外)。至於尚未開通電子申報服務的僱主,除可於社保基金服務點繳納供款及外聘費,倘本地長工僱員當季任職情況無變動,亦可於市政署轄下各市民服務中心及分站,或於指定銀行櫃台繳納款項。

此外,提醒受益人或僱主如選擇以自動轉帳繳納款項,相關銀行會於供款月的最後一個工作日扣繳款項,應確保帳戶內有足夠的金額以供扣繳。

倘需親臨社保基金各服務點繳款,建議提前透過“一戶通”手機應用程式或網站(https://booking.gov.mo)預約時間或進行遠程取籌,以節省輪侯時間。

居民如欲了解更多供款資訊,可瀏覽社保基金網站www.fss.gov.mo或於辦公時間致電28532850查詢。

附件1) 繳納社保強制性制度/任意性制度供款及外地僱員聘用費地點及方式.pdf

編輯:Hong

來源:新聞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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