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警察局澳門警務廳人員日前於友誼橋大馬路附近進行查車,期間截查一輛輕型汽車時,發現男駕駛者身帶濃烈酒氣,經呼氣酒精測試後,結果為1.21克/升,屬於醉酒駕駛。男子承認曾飲用含酒精的飲料後駕駛。男子為30多歲的本澳居民,涉嫌觸犯「醉酒駕駛或受麻醉品或精神科物質影響下駕駛」罪,案件已送交檢察院偵辦。經初級法院審理後,男子被判處2個月15日徒刑,暫緩執行2年,禁止駕駛1年6個月。來源:澳門治安警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