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偵破銀行職員涉嫌夥同犯罪集團詐騙案

發佈日期:2021 年 01 月 18 日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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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搜出的懷疑作案工具及偽造文件

懷疑用作收藏作案工具的保險箱


廉政公署在一次涉及私營部門的貪污調查中,偵破數名銀行職員涉嫌夥同犯罪集團詐騙按揭貸款的案件。案中集團主腦、骨幹成員及數名銀行職員合共9人,串同370多名借款人涉嫌偽造文件,成功騙取11間銀行批出362宗貸款個案,涉及金額7億7千多萬澳門元,不法獲利近2億2千萬澳門元。廉署相信已瓦解該運作超過10年的詐騙集團。

廉署早前接獲舉報,指以陳姓男子為首的詐騙集團,勾結在本澳銀行從事貸款業務的職員,夥同他人偽造文件騙取銀行批出按揭貸款。廉署經深入調查發現,該集團表面上除從事地產中介業務,實際上還暗中提供私人貸款以賺取高額利息,當借款人無力歸還時,會被要求共同偽造文件向銀行申請物業貸款以作還債,借款人並需支付高昂手續費。該集團還會在賭場物色或經他人介紹“等錢用”的居民,又或在報章上刊登標榜“特快審批”的廣告作招徠,以偽造的收入證明、銀行存摺副本等虛假文件騙取銀行審批按揭貸款,甚至有銀行主管親自偽造多份文件向不同銀行申請貸款,以取得資金用於投資、協助營運詐騙集團及以低於市價收購借款人的物業。廉署調查發現,該集團在2010年至2020年間,為370多人成功騙取銀行批出至少7億7千多萬澳門元的貸款,案中詐騙集團從中收取的不法利益逾2億1千9百多萬澳門元。

廉署調查還發現,有涉案的銀行職員違反金融機構的保密規定,不法透露銀行客戶資料予詐騙集團成員,詐騙集團成員甚至會教唆部份借款人應對廉署人員的問話,意圖干預和逃避廉署偵查。

案件已完成偵查並已移送檢察院處理,案件涉及犯罪集團罪、偽造文件罪、相當巨額詐騙罪,以及《個人資料保護法》所規範的違反保密義務罪等。經檢察院建議,刑事起訴法庭法官批准對部分詐騙集團成員採取禁止離境等強制措施。廉署提醒在銀行從事授信業務人員,必須嚴格按照法律及規章制度履行職務。


來源:新聞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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蓮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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