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澳消委會聯合比較試驗17款充電寶

發佈日期:2023 年 12 月 19 日 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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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公佈與廣東省聯合比較試驗充電寶的結果


澳門與廣東省消費者委員會聯合比較試驗兩地共17款充電寶安全與效能,為消費者提供科學選購指引與安全使用提示。

加強聯動促消費融合

因應粵澳兩地居民消費融合趨勢,消費者對兩地商品品質資訊需求日增,澳門與廣東省消委會根據《粵澳消委會消費維權合作協議》加強聯動,開展各種商品比較試驗的合作,期望通過測試給予兩地消費者選購商品的科學指引,加強保障兩地居民的消費權益。

結合消費者選用商品趨勢,考慮充電寶,即移動電源屬普及性較高的商品,兩會開展充電寶聯合比較試驗,以線上線下方式在兩地抽樣共17款充電寶樣本,進行安全與效能等多方面的測試,採購時售價由折合澳門元一百元以下至約澳門元三百元不等。

科學比較供參考

本次比較試驗根據中國內地相關的標準要求,對樣本的標籤標識,過充電與過放電保護、短路保護,跌落試驗、有效輸出容量、轉換效率、容量保持能力,以及接觸溫度限值進行測試,同時驗證樣本的最大輸出功率是否與宣稱一致,並對比樣本的輕便易攜帶情況。

試驗結果顯示,17款樣本在常溫下的輸出功率實測值均達到宣稱值,同時,15款有標示額定容量的樣本常溫下有效輸出容量均高於額定容量,且容量保持能力指標達到標準要求,6款樣本的“便攜性”表現優秀。

本次試驗結果以評級方式方便消費者比較,獲最高總評的5款樣本價格折合澳門元一百多元至兩百元以下,為此,樣本價格高低與效能表現不具關連性,建議消費者參考本次試驗結果,配合個人消費需求等方面作出精明消費。

緊記使用提示

粵澳消委會亦就本次比較試驗結果提醒消費者,在選購充電寶時須注意商品的額定容量而非電池容量,額定容量愈高代表充電寶可以為手機充的電量愈多,同時,亦要留意手機與充電寶的快充協議是否匹配,應詳細閱讀商品的標籤資料,多作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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