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 11月12日起自香港、台灣地區和外國入境澳門人士醫學觀察期調整為5+3

發佈日期:2022 年 11 月 14 日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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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舉行記者會


(本報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11月11日舉行新聞發佈會,衛生局羅奕龍局長、衛生局疾病預防及控制中心林松主任、治安警察局行動及通訊處馬超雄處長、旅遊局公共關係處藍同好處長出席了是次的新聞發佈會。

羅奕龍局長表示,因應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11日公佈,入境隔離期由原來的“7+3”,調整為“5+3”,澳門特區政府根據國家標準的調整,結合澳門實際的情況,亦調整有關政策。自明(12)日零時起,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台灣地區和外國入境澳門人士的醫學觀察期,將由原來的“7+3”(即7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及3天自我健康管理),改為“5+3”(即5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及3天居家隔離醫學觀察),相關具體措施如下:

上述人士入境澳門後,須接受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直至入境翌日起計第5天,在入境翌日起計的1、2、3、4天進行核酸檢測,若核檢結果為陰性者,第5天核酸採樣後,無需等候核檢結果便可以離開醫學觀察酒店,隨後進行居家隔離醫學觀察直至解除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翌日起計第3天;居家隔離醫學觀察措施:居家隔離醫學觀察期間,須以入境時及醫學觀察期間出示的同一證件資料生成澳門健康碼;解除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翌日起計第3天的核酸檢測採樣前,澳門健康碼為“紅碼”,採樣後轉為“黃碼”,結果為陰性後轉為”綠碼”,除接受核酸檢測外,不可外出;出門前須接受快速抗原檢測,並將檢測結果上載至申報平台;交通方面:“紅碼”人士可自駕或乘搭私家車、的士往來醫學觀察酒店、居住地點和核檢站。相關指引會作出修改,出租車司機可以接載有關“紅碼”乘客,但拒絕接載不會構成拒載;核酸檢測方面:入境人士離開醫學觀察酒店翌日起計第1、2、3天到就近的核酸站接受核酸檢測,若第3天核檢結果為陰性後會轉為綠碼,可正常外出活動。明(12)日起本澳設有14個站點供“紅碼”人士核檢(詳見另稿https://www.gcs.gov.mo/detail/zh-hant/N22KKMZYgR;jsessionid=CCC86D3D3601EC63006EE2A91FDE991B.app12);此外,澳門健康碼轉為“綠碼”前不可經澳門特別行政區前往中國內地。在入境時或集中隔離醫學觀察期間新冠病毒核酸檢測結果呈陽性人士,集中隔離期 須延長至不具有傳染性為止,且不短於入境翌日起計第5天。

至於目前正在進行集中隔離醫學觀察人士的處理方案,自明(12)日起,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由入境翌日起計滿5天的人士,可選擇新的“5+3”方案;選擇“5+3”的人士,若家居條件不適合進行居家隔離,可到有條件接待“紅碼”人士的酒店居住,稍後會發出相關指引。值得指出的是,今(11)日或之前入境本澳並正進行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的人士,可以選擇新的“5+3”方案或原有的“7+3”方案。但明(12)日起入境本澳並需進行集中醫學觀察的人士,則須按新的“5+3”方案進行醫學觀察。

林松主任回應傳媒時補充,3天居家隔離要求是單人單間隔離,集體宿舍不適合,倘住所條件不適合,可選擇去“紅碼”酒店繼續這3天居家隔離措施;此外,藍同好處長和馬超雄處長回答了記者相關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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蓮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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