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年冤案昭雪 贛高院道歉

發佈日期:2020 年 08 月 06 日 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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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網絡)

1993 年 10 月,江西省南昌市進賢縣張家村,兩名失蹤的男童被發現浮屍於當地的一個小水庫中。兩天後,時年 26 年的村民張玉環被警方鎖定為嫌 疑人。1995 年 1 月,南昌市中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 處張玉環死緩,江西省高院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 為由發回重審。6 年後的 2001 年,南昌市中院再次判 處張玉環死緩。張玉環本人始終堅決否認殺人,稱在 刑訊逼供之下作出有罪供述。經多年申訴後,2019 年 3 月,江西省高院決定對張玉環故意殺人一案進行再審。 今年 7 月 9 日,在張玉環被羈押 26 年 8 個月後,該案 在江西省高院開庭再審。

張玉環遭羈押近 27 年,是國內已知被羈押最久的疑案當事人。被羈押 9778 天後,8 月 4 日下午 4 時, 江西省高院對 27 年前張玉環故意殺童案公開宣判。江 西高院認為,原審認定張玉環殺死兩名兒童事實不清, 證據不足,根據疑罪從無的原則,不能對張玉環定罪, 依法改判其無罪。宣判後,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有關 負責人代表該院向張玉環賠禮道歉,並告知其有申請 國家賠償的權利。

張玉環被判無罪後,乘車回到老家進賢縣張家村, 家人放鞭炮迎接。記者在現場看到,張玉環身戴紅花, 下車後與家人痛哭相擁,其前妻宋小女因情緒過於激動而暈倒,隨後送醫救治。張玉環在接受紅星新聞採 訪時稱,他被羈押 20 多年與社會脫節太久了,希望政 府重新給他分配土地,想做回一個農民。


編輯:K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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