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警察局早前透過情報聯絡機制接獲珠海市公安局的情報,指有一活躍於珠澳兩地的犯罪集團利用快艇協助他人偷渡進出本澳;兩地警方立即聯手調查,迅速確定該集團犯案模式及偷渡靠岸位置,司法警察局又透過“反偷渡工作聯防機制”與澳門海關聯合部署。
澳珠警方聯手搗破協助偷渡集團
涉案證物
2020年12月9日晚上7時許,司法警察局與澳門海關及珠海市公安局同步採取行動,司法警察局人員於友誼大馬路附近查獲兩名剛偷渡登岸的內地男子,海關人員在海上截獲接載偷渡客的船隻及船上兩名負責駕駛的內地男子,又查獲兩名偷渡離澳的內地男子;珠海市公安局則於內地截獲三名集團骨幹成員及四名協助接送偷渡者的成員。
司法警察局發言人聯同澳門海關代表公佈案情
調查發現,每名偷渡者須向犯罪集團交付19,000元至20,000元人民幣偷渡費,另每人還須向駕駛偷渡船者交付500至1,500元人民幣不等的費用。司法警察局對在澳被捕的兩名涉案男子控以犯罪集團、協助和收留等三罪,並連同四名偷渡者一併移送檢察院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