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醫學觀察酒店收費之特別豁免

發佈日期:2020 年 12 月 26 日 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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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更有效避免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在澳門社區流行或傳播,澳門特區政府於2020年12月21日宣佈加強本澳隔離醫學觀察措施,自2020年12月21日22時起,所有在入境前21天內曾經到過中國以外的國家或地區的人士、或曾經到過香港特別行政區的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21天醫學觀察。新措施生效後入境或未完成隔離醫學觀察人士,均需接受21天隔離醫學觀察。

因應這新措施,特區政府調整醫學觀察酒店的收費及豁免標準。

考慮到新措施生效前入住醫學觀察酒店人士(澳門居民及非澳門居民)都需要延長隔離期到21天,而這措施的調整在他們接受醫學觀察時沒有預視到,為體恤這些人士,決定作出以下舉措:

-所有在新措施生效前 (2020年12月21日22時前) 已經入住指定醫學觀察酒店的人士(澳門居民及非澳門居民),豁免第15至第21天的醫學觀察酒店費用;

-所有在新措施生效前已經入住自選醫學觀察酒店的人士(澳門居民及非澳門居民),如果希望獲得第15至第21天的醫學觀察酒店費用豁免,須轉到指定醫學觀察酒店,否則仍需要自費入住自選醫學觀察酒店。

而新措施生效後入住醫學觀察酒店人士,則按澳門特區政府於2020年12月21日宣佈關於指定醫學觀察酒店及自選醫學觀察酒店收費的相關措施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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蓮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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