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傳染病監測預警指南發布這些症狀列入監測範圍

發佈日期:2020 年 08 月 10 日 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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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國家衛健委網站消息,國家衛健委10日發布《學校傳染病症狀監測預警技術指南》(以下簡稱《指南》)。《指南》提到,學校傳染病症狀監測包括晨午(晚)檢、因病缺勤登記追踪和全日健康觀察。了解學生有無發熱、咳嗽、頭痛、咽痛、腮腺腫大、腹痛、腹瀉、嘔吐、皮疹、頭暈、乏力、結膜充血等症狀,以及症狀發生的時間、地點等。可根據傳染病流行情況增加或調整症狀監測類型。


  《指南》明確,學校成立由校長作為第一責任人的傳染病症狀監測和預警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傳染病症狀監測和預警工作。學校明確學校傳染病疫情報告人和班級傳染病症狀監測報告人。學校傳染病疫情報告人按照GB28932設置,班級傳染病症狀監測報告人由班主任或任課教師擔任。學校傳染病疫情報告人每學期對班級傳染病症狀監測報告人進行培訓與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承擔相關工作。


  學校落實必要的防控保障,包括設置臨時留觀場所,配備消毒設備和用品、個人防護用品等。有條件的地區宜建立傳染病症狀監測和預警信息系統。


  預警指標方面,在一定時限內同一宿舍、同一班級或同一校區內,具有流行病學關聯(流行病學關聯指共同學習、生活或有共同用餐、飲水史或其他密切接觸等)的相似症狀學生例數達到或超過下表所列的例數,即為達到預警指標。相似症狀包括發熱、咳嗽、頭痛、咽痛、 腮腺腫大、腹痛、腹瀉、嘔吐、皮疹、頭暈、乏力、結膜充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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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南》提到,達到傳染病症狀預警指標時,經學校傳染病疫情報告人核實後,使用規定表格進行記錄,並在2小時內報告學校名稱、地址、聯繫人、電話、發病主要症狀和人數等基本信息,在24小時內報出患病學生姓名、班級、發病時間、就診醫院、診斷結果等詳細信息。


  學校傳染病疫情報告人以最便捷的通訊方式向屬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同時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核實傳染病症狀預警指標後,學校應立即對出現症狀的學生進行臨時留觀並通知家長,同時加強環境通風、清潔消毒,做好接觸人員管控、健康教育等工作。


  出現傳染病報告病例時,學校應配合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等部門做好病例隔離、流行病學調查、密切接觸者追踪管理、應急接種、消毒等防控處置,阻止傳染病疫情蔓延。


  本指南由北京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安徽醫科大學、北京市海淀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北京市大興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共同起草。適用於各級各類中小學校。托幼機構和普通高等學校可參照執行,學校教職員工傳染病症狀監測可參照執行。


編輯:Khai

來源:中新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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